动态管理持续推进事后监管常抓不懈
时间:2020-12-02 来源:计量校准 点击:次
动态管理持续推进事后监管常抓不懈
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2016年3月,工信部开始对钢铁行业标准企业进行动态调整,2017年4月公布了一批被撤销的29家企业名单和40家需要整改的企业名单,起到了很好的提醒和警示作用。为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管,促进企业持续规范运行,做好标准化企业年度审计工作,1月15日2020,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二批公布了拟撤销整改的钢材规格公告企业名单,并听取了各方意见。
在本规范的动态调整中,拟撤销19家企业的资质,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已纳入钢铁减容任务的钢铁企业,冶炼设备已关停封存,或已整体退出;二是被其他监管企业兼并重组并被撤销的企业;三是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停产一年以上,目前未恢复生产,无法维持规范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四是服从城市发展需要,全线停产,冶炼设备用于钢铁减容或其他项目产能置换;第五,中央环保检查组反映了企业存在的其他重大问题。
撤销规范公告资格,说明这些企业与规范要求差距较大,并不意味着这些企业不能进行钢材生产经营。除部分企业自愿退出钢材行业外,各地要将不符合钢材行业规范要求的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加强执法监管。不符合环保、质量、能耗、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企业。应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和市场手段促进其退出或转型发展。对于已经撤销规范性公告资格的企业,如果能够按照规范性条件的要求继续规范生产经营,原则上自撤销公告之日起12个月后,可以按程序重新提出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 申请。
拟纳入整改名单的企业有12家,主要有以下整改情况:一是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紧急生产减排、抑风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已被环保部监管。责令整改;二是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安全执法监管被责令整改;三是责令限期整改能耗专项监管;四是未按时提交
计量检测材料的企业。
列入标准化整改名单的企业,应根据环保、安全、能耗等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已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吸取教训,继续按照法律法规有效规范经营。相关企业应主动及时向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此外,48家企业关闭了钢铁产能中的一些冶炼设备,25家企业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这次将一起改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钢行业标准企业的动态调整。一旦发现参与撤销和整改的企业,将及时进行核实并向社会公布。也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布的达标企业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