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时间:2023-08-21 来源:admin 点击:次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的前身包头市计量所和包头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分别于1955年和1984年成立,2002年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机构改革中合并成立了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为准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机构人员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现设立总工室、业务管理室、财务室、综合室、党办、办公室等6个职能科室,长度室、力学室、中心理化室、机械产品检验室、电器产品检验室等20个专业室。现有职工总数198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30人,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58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73人,占全所职工总数的87.4%。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现有办公用房总面积109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3308平方米,恒温室面积 720平方米,稀土中心新建实验室面积4300平方米;拥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476台套,原值494万元。
主要职能
建立本地区最高计量标准及社会公用标准,承担本地区量值传递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其他检定和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承担生产、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业务项目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现已建立计量标准104项,其中强制检定计量标准39项,可开展涉及长度、力学、光学、电工学、热工学、物理化学、时间频率、电离辐射、声学等计量领域及专业共188种计量仪器仪表的检定校准工作;可开展涉及农用产品、加工食品和饮料、轻工产品、纺织鞋类产品、化工产品、建材产品、机电产品、冶金产品及金属制品、能源产品等九大行业共589种(项)产品/项目的质量检验工作。
具备资质
2003年10月,依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0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复查考核。
2004年2月,依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2002年,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的稀土化工产品承检项目通过计量认证,现可承担氯化稀土、碳酸稀土、稀土硅铁合金及硅镁合金、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等稀土产品的质量检验及化学分析。近年来陆续承担了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的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和稀土产品生产企业的委托检验任务。
2005年5月,鉴于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在内蒙古自治区乃至中国西部地区具有的领先与独特地位,通过具体商洽交流,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与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签署协议,正式组建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包头工作站。
2005年10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在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筹备设立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市局的直接领导组织下,稀土中心的建设于2007年6月全部竣工。
2005年12月,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检测校准实验室认可(CNAS)并颁发认可证书(证书编号L2380)。通过认可的校准11项、检测项目126项。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是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的陈化粮鉴定质检机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和煤炭、门窗、眼镜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是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批准的计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已连续多年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监督抽查、质量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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