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校准器具产品管理方法
时间:2020-12-14 来源:计量校准 点击:次
计量校准器具产品管理方法
中国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审查批准,日前正式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计量局1987年7月10日公布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采用统一的型式认证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计量器具产品的质量。
据了解,自1987年7月实施以来,原《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在规范我国新计量器具产品的生产、型式批准和监督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原《办法》规定申请单位采用型式批准和样机试验两种不同的
仪器校验管理方式,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对新计量器具产品采取统一管理,急需修改不一致的方面
《办法》共6章25条。其中第四条和第五条强调所有新的计量器具产品必须经过批准申请。型号批准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器具型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行政许可活动,包括型号评定和型号批准决定。
《办法》在内容上有了显著的提升。将计量器具新产品型统一为型式认可,将型式鉴定和样机试验统一为型式评定;将受理申请型式认证的时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申请单位提交的技术文件项目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样机照片;明确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的资质要求;明确规定申请对型式认证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仪器校准机构擅自改变批准的计量器具型号的,依据《计量法》法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