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报告质量存在的常见问题
时间:2020-12-30 来源:计量校准 点击:次
检验检测报告质量存在的常见问题
2.1报告中信息不足或不正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明确规定了检验报告的内容。检验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标题;资质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报告的唯一标识和每页上的标识;客户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所用检验方法的标识;检验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标识;检验和测试日期;取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出具检验报告信息;检验结果的计量单位;检验数据和结果仅证明被检样品的一致性等。
目前,大多数检验检测机构的报告仍然是手工录入,在信息录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遗漏或输入错误。如果检验检测报告中的信息不充分或错误,将导致报告内容不真实,与样品或检测结果无法对应,甚至导致检验检测报告无效。因此,报告信息的充分性和准确性是检验报告质量控制的关键之一。
2.2检验依据错误
这样的问题主要有两种:
第一,报告中的检测依据与委托方的要求不一致。检验检测人员有时会忽略委托合同的要求,根据自己的习惯使用常用的检测方法对检测参数进行检测,但不是客户要求的方法;或者客户要求的方法不适用但未能及时与委托方沟通,导致委托合同与检测报告不一致。
第二,使用无效或未经认证的检测方法进行测试并出具报告。有些行业,标准更新快,标准多而复杂。如果标准没有及时更新,方法没有更新和确认,标准变更需要提交给CNCA。办理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容易使用无效或未认证的标准。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检测方法和检测依据是实验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使用正确的检验和测试依据是出具有效报告的重要保证。检验检测机构应注意检验检测依据的正确使用,防止因依据和方法的错误而导致无效报告。
检验结论是检验报告的核心,也是委托方的重点。准确、清晰、明确、客观、通俗易懂的检验结论是检验机构所推送信息有效性的根本保证。
有两种测试结论,
首先是明确产品全部或部分合格与否的结论;
第二,只提供测试数据,不做产品是否合格的结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是所有的产品都进行了检验,那么检验结论应该针对被检验的项目出具,而不是针对整个产品或者一批产品出具。这是对检验真实性的要求,也是检验检测机构免除自身责任的需要。检验检测机构在进行客户委托检验时,还应声明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仅对来料样品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科研等用途报告,检测项目不合格的,不予加盖检测资质印章,并说明提供的数据仅用于科研等用途。
2.4报告中未注明分包项目
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分包项目应当在检验检测报告中反映并标明。
有两种分包情况,
一种是“有能力分包”,是指对拟分包的项目进行分包,但由于工作量迅速增加、关键人员暂时短缺、设备设施故障、环境条件变化等原因,暂时达不到检验检测条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得到客户的同意,分包项目应在t
另一种是“不称职分包”,意思是要分包的项目不合格。在这种情况下,经客户许可,分包商的检验数据和结果可以包含在自己的检验报告中,但分包项目应在报告中明确标注,并应注意其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认证许可的技术能力,并应注明分包商的名称和资质认证许可号。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检验检测机构往往忽略了对分包工作的描述,分包结果直接录入最终检验检测报告,没有注明分包商,或者标注不够清晰、标准。
2.5原始记录不规范或资料不足,无法追溯。
记录是为完成的活动或取得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实验室记录的作用主要是为检测过程提供客观证据,为预防和纠错的可追溯性提供依据。原始记录是实验室记录中的技术记录之一,可以再现检测过程,是检测活动轨迹的客观证据,是形成检验报告的原始凭证。完整、真实、准确的原始记录是检验结果有效性和可追溯性的重要保证。
原始记录的设计应规范合理,信息量应充分且可追溯。除试验数据和试验结果外,还应如实记录试验方法、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环境条件、试验参数、样品鉴定及其状态、试验观察过程及其计算公式、试验过程中的异常现象。此外,检查人员和审查人员的签名、页码的识别和更改的标准化也是原始记录中容易忽略的问题。